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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御景城小区交房咨询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5-01-05
信件索引号 201501055737
信件内容
临澧御景城开发商强行要求业主收房,此种情况达到交房条件吗?
1、开发商不能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等一系证明材料。
2、园区绿化及各种配套设施极不完善,如电梯都未安装到位。
如未达到如约交房条件,应该如何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1-27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15年1月26日,我局接到县长热线御景城部分业主反映未能如期交房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责成质安站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目前御景城一期工程在我局已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御景城一期的园林绿化及各种配套设施已基本完成,电梯均已安装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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