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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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政策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4-11-19 |
信件索引号 | 201411192143 | ||
信件内容 |
我是安福镇X社区的失地农民,今年62岁,我于2011年买的社保,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失地农民购买医疗保险保险的政策, 请问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是不是全免,每年收取的医疗保险金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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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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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4-11-20 |
办理结果 |
按照现行的新农合政策,已申报并参保的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可全免,由政府代缴;如果是城镇居民,成人每年缴纳120元,18周岁以下的缴纳40元,60岁以上的老人缴纳60元。低保户先交费,然后将单据交给社区民政专干,到县民政局减半。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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