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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强烈要求大货车掩盖油布
来信人 村** 来信日期 2014-08-07
信件索引号 201408071527
信件内容
领导好,
  现阶段新安镇,各粹石厂,运输粹石大货车,因多装,超载严重原因,且不掩盖油布,不固定货物,使粹石洒落公路两旁严重,污染环境,危害老百姓生活,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强烈要求交通运输局,查处违法货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0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已经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4-08-12
办理结果

 村民网友:

您好!

您的投诉的“强烈要求大货车掩盖油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期,全县治超已取得一定成绩,开展了“割厢板专项”行动,大部分非法改装车辆已恢复原状。但部分车主在厢板恢复原状后,仍然超装,造成一些散装货物极易脱落、扬撒,很不安全,也污染环境。近期,我局已针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了具体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合口交管所运政执法人员将对问题较为突出的新安镇境内货车进行重点监管,加大路检路查密度,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行为,确保安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澧县交通运输局

2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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