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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开办乡镇企业的用地需要办理征地手续吗?
来信人 农** 来信日期 2014-07-28
信件索引号 201407282232
信件内容
我想和村委会合资办理一家乡镇企业,村里出土地为股份,我负责建厂房及添置机器设备,请问如何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手续?是否不需要办理征地手续?只需要调整土地规划即可?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4-08-04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村里以土地入股联合办企业,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相关政策,但必须经过审核。

1、兴办些类项目首先必须由国土部门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建设规划。

2、必须报县人民政府纳入当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按要求组织相关资料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临澧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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