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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投诉燃气公司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14-07-24
信件索引号 201407243739
信件内容
我叫刘芳铭,女,住临澧县丁玲广场。几年前入户燃气管道时交了几千元初装费。今年燃气公司对丁玲广场燃气管道进行了改造,我们也积极配合,但在安装管道时向我们住户收取打孔费及强制我们住户更换几百元不等的燃气表,且还偷工,要求管道走我们住户的室内,原来的管道都是走外面的,我们咨询了临澧县其他小区及周边县、市,管道都是走外面,走室内不安全且严重影响室内美观,现燃气公司在我不欠燃气费且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已将然气停了近两个月,请问燃气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4-07-31
办理结果

 
我处燃气办收到丁玲广场刘芳铭用户投诉后,立即与三峡天然气有限公司联系,现回复如下:

一、丁玲广场整改原因
1.丁玲广场户内外燃气管网因年代已久,老化严重,部分穿墙管有漏气风险急需整改,燃气公司决定于2013年7月开始整改。
二、整改时间流程安排
1、本公司在2013年7月份以前对丁玲广场户外管网改造完成并同时在每单元大门以及用户大门上张贴通知和电话告知用户于2013年8月10日前就户内燃气管道改造事宜与燃气公司联系。
2、因为部分用户未能联系上考虑用户春节用气等原因,燃气公司加强监管同时延期到2014年5月份对原先立管切除换为新建立管供气。
3、现丁玲广场所有用户户内管道(除刘芳铭)均已全部改造完毕。
三、费用收取
1、此次户内整改分为两类.a:需要更换气表(气表年代已久,超期或锈蚀严重)收费300元;b:不需更换气表,收费100元。
2、此次整改燃气公司依据物价局文件(临物价函[2013]03号)户内移位改装费80元、燃气表230元,户内材料费(按实收取)约180元,合计户内应收费250或480元。我公司实际收取100或300元。
3、打孔费用依据物价局文件(临物价函[2013]03号)由安装队收取20元/个。
四、停气原因
我公司对刘芳铭用户停气表示歉意,但安全无小事、为了所有业主的安全也需要用户理解,如果对施工方案及收费有任何不满意请与燃气公司联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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