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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分到田、地和山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14-07-08
信件索引号 201407085748
信件内容
您好!我的户口是农村的,由于我97年就出门打工,父母的年纪比较大,就没有种田了。就没有种田了,请问我什么时候能分到田、地和山?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4-07-09
办理结果

关于县长热线反映问题的回复

刘军朋友:

欢迎你通过县长热线咨询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你说1997年出门打工,父母年纪较大,就没有种田了。如果没有说错的话,你的情况属于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你在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内(1995年元月1日至20241231日)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即20241231日前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利。

当然,在这期间,如果组里掌握有一定的机动地,或者组里有农户自愿将承包地转让给你,并经组里2/3以上农户同意报村级组织批准,你可以再次承包土地。

20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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