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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占用水田
来信人 农** 来信日期 2014-06-30
信件索引号 201406303842
信件内容
我是停弦镇人,今年村上修水泥路,没有和我商量就占用了我的部分水田,请问我可以向村上要经济补偿吗?如果村上不处理占用水田的问题,我怎么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4-07-04
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了解,我镇今年村里修水泥路的有大溪村和花林村,大溪村是在原路基上进行路面水泥硬化,不存在占用水田的问题,花林村修通组公路是占用了部分水田,但村里对被占用水田进行了面积调整。
村里修水泥路是公益事业,是方便老百姓自己出行,是自己出钱办自己的事,只要符合老百姓意愿就行。至于补偿问题,上级没有明文规定,进行水田面积调整也是方式之一,村民达成一致意见就行。
感谢您对停弦渡镇的关注与支持。
 
停弦渡镇人民政府
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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