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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一年内在临澧县城范围内摩托车两次被盗
来信人 彭** 来信日期 2014-02-26
信件索引号 201402262147
信件内容
2013年7月在临澧一中附件工地一辆买来不到一年时间的摩托车被盗,报警后一直无进展,今天2014年2月25日晚也是新买同样款式的摩托车在安福小区夜间被盗,临澧的盗窃之风太严重了,临澧的警察能给点力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4-03-07
办理结果

 

彭福来网友:
您投诉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毛世秋第一时间把您反映的问题向安福派出所进行责任交办。经查,2013年6月14日17时许,彭基长(男,58岁,联系电话:18216168418)的一辆黑色男式铃木摩托车停放在御景城建筑工地被盗窃,车牌号:湘J56L09;损失价值约5000元。2014022600时至06时许,彭基长将自己的一辆未上牌黑色铃木轻骑男式二轮摩托车,停放在临澧县安福镇福之源小区五幢二单元的楼梯入口处被人盗走,损失价值5500余元。
第一次受案后,安福派出所值班民警赶至现场出勘,现场调查访问,询问当事人笔录,2013年被盗窃摩托车已录入湖南省被盗抢机动车网。第二次受案后,值班干警前往福之源小区出勘现场、调取监控、现场调查访问,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
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力争为群众多挽回损失,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时间办案,希望群众能够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临澧县公安局
                 2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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