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们叫邓国才、裴勇,临澧县安福镇农丰村丰王组村民。现向领导反映农丰村党支部支委、治安主任裴玉华、丰王组组长裴宜刚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非法侵占发放的土地款、品青款4万多元,致使该得的农民没有得到,而不该得到的(裴玉华的外孙、裴宜刚的女婿系城镇户口、国家公职人员)得到了,很不公平,请求上级机关、领导们给我们主持正义,严肃处理这些害群之马,还我们农民公道。
2013年,因修建县城环城公路,需要征用本村组土地,县国土局、安福镇政府、农丰村村委会分别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本组每人分到补偿款10409.19元,但邓国才一家6口人只分到4人,还有2人没分到应得补偿款;裴勇一家4口人只有分到3人,还有1人没有得到应有补偿款。而两村官家属不应当得的分到了,这是何等的不公平。这难道是村官的特权?法治的社会被这些腐败村官所严重破坏。
根据国家征地补偿的规定:土地补偿款主要用于被征地的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是我们这些失地农民的救命钱,我们生活困难,不能生活下去。而农丰村村支委、治安主任裴玉华生活奢侈,在本组自有房屋一幢,还在公路旁占用农田修建别墅,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农民敢怒不敢言。
安福镇农丰村村支委裴玉华、丰王组组长裴宜刚,作为基层干部,竟然敢把村民应该享有的土地补偿款随意瓜分,中饱私囊。村基层干部截留、套取土地补偿款的此等违法行为,何其荒唐、无耻!这种滥用“愚民政策”的手段,这种执政违法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希望党和政府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错必纠、执政为民”的原则,依照法律政策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把不该截留的款项迅速返还给受害村民,尽快化解矛盾,保持和谐稳定,共谋发展。同时,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截留土地补偿款的责任,起到教育基层干部的作用,赢得民心。
年前,我找过村里裴书记、镇政府李镇长、庞书记、县政府办、纪委反映情况。但直到今日,没有得到村里、镇里、县里的实际答复。本人长期在外打工,没有多少精力去找这个单位、那个领导解决问题,不愿像皮球一样被踢去踢来,请求得到尽快解决。
安福镇农丰村丰王组村民 邓国才 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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