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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新安镇环卫所乱涨卫生费
来信人 新** 来信日期 2014-01-15
信件索引号 201401152152
信件内容
领导好!
 现代表新安镇商户反应,环卫所在卫生费收取的不合理行为,临澧县政府关于规定卫生费的征收标准是,一年200元整,每月20元。
  但从2014年起,新安镇环卫所改为,一年300元,每月30元,收取。
既然是行政型收费,是否临澧县政府有新的文件规定,物价部门的审批,国家鼓励个体工商户优惠条件下,国税已免征,各项规费取消,为什么新安镇环卫所的卫生费,还是在乱涨,昂贵,现在生意真是难做,望予重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4-01-16
办理结果

新安商户代表:

您好!

新安镇环卫所收取的卫生费为服务性收费,是完全按照临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其收费依据为临物价【2011】19号文件,不存在乱涨价的行为。此收费标准从2011年开始执行,新安镇环卫所考虑到商户利益,一直未按此标准收取,但随着清扫清运成本不断上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新安镇环卫所才决定从2014年开始按新标准收取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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