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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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金坑村书记私自买卖集体土地,国家土地体质何在,法律何在! | ||
来信人 | 金** | 来信日期 | 2014-01-03 |
信件索引号 | 201401034937 | ||
信件内容 |
县政府各位领导: 你们好!打搅了! 现在全球气候变暖,灾害严重,无不是水土资源流失所致。 新安镇金坑村书记苏宏年,私下将半座山的红土,买给外村潘某,赚取利益。集体土地,没有按规定组织村民小组开会投票,村民不知情,不尊重民意,属严重违规。 1,也没有得到国土部门审批,属严重违法,造成水土流失,村民民怨盛大。 忘国土部门查处,2,苏宏年违法,违规私下买卖土地行为,也请纪委部门调查,给村民以个交代。 金坑村全体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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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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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4-01-0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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