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请求政府出面为农民工主持公道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于2017年2月9号给外滩新城17栋1**号办公室装修的工人,当时装修施工承包人胡**,发包人张**,(施工期间挂牌深圳天润丰华有限公司,现被张**租给临醴中小微企业商会)。(涉及施工工人30多人,劳务工工资23万多元。)我们于2017年2月9日受胡**指派进场施工,鍾**协调跟进,施工过程均按张**现场指示,要求,同时图纸上签字认可下进行,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9日完工,至今经多渠道讨要申诉,我们这些施工人员的工资尚无着落。在该装修项目尚未完全完工验收前张**就强行搬入使用,因参与施工人员未取得工资将其1楼大门上锁(后门可以正常出入),张**便召集多名黑社会人员到场恐吓威逼参与施工人员逼供,在此情形下我们只能被逼除去门锁任其使用,之后我们无数次打电话找胡**要钱,胡**说张**未能给他付钱,没有钱给工人,无奈之下我们于2018年一月到县人力资源局维权,当时人力资源局以个人行为不予受理、于是我们去县信访办,市信访办、然后再到县人力资源局维权,人力资源局于2019年2月份受理,至今无果,期间我们去过县司法局,市司法局维权,任然无果,2019年在我们工人再三要求下胡**起诉张**讨要工程款,作为证人出庭得知胡**与张**在工程完工后补签了合同,合同乙方胡**,甲方常德昊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是我们又找到人力资源局,提供有合同,甲方是常德昊正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张**,人力资源局说已经定案为由,不能再次执行常德昊正房地产有限公司,试问我们做事了不应该拿到工钱吗?无奈之下找政府为我们弱势群体做主,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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