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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安慈公路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的求助
来信人 肖** 来信日期 2019-12-16
信件索引号 201900110
信件内容
我家于2018年8月因安慈公路征用,房子要求拆迁,为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及力配合,当时经过村里做工作按照当时的的拆迁补偿标准将房屋按时拆除让地,当时房子包括及绿化、渔塘及围墙外等等一共协商共计60万元,但是现在房子已重建完了,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到帐外,其他的10多万的补偿一分未到,从去年拆迁至今已经有一年多了,在此期间,与村里讨帐无计其数未果,同时也多次联系工程施工人员、县安慈指挥部机关领导,都是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推辞,反正现在就是兑现不了承诺,现在做房子的工人工资及建材等着结帐,天天有农民工讨债,真不知道如何解决?个人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15条等规定应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所有补偿安置费用金额支付到位,为什么不补偿到位,本来修路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改善民生,让大众过上好日子,现在反而让老百姓因为拆迁返贫,本该积极支付的钱变成让老百姓天天去讨,去要,敬请速查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9-12-19
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当即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核查。经核实:投诉人系修梅镇七重堰社区居民叶正全,该户属安慈高速公路工程线线内拆迁户属实,该户房屋按政策应补偿拆迁款475734元。该笔款项已于2018年9月上旬给叶正全打卡支付50%后,即行倒房,待倒房完毕后再打卡支付所余50%,该户已于2018年9月下旬拆完旧房,建成新房。故此,全部房子补偿款全部支付给了叶正全,另据社区陈述:该户在安慈施工红线内还建有小花园,硬化堤坝鱼塘,200米硬化水泥路等项目被损坏。由社区县安指、施工项目部商议,拟定补偿叶正全损失合计13万元,此笔款项目前尚未到位,相关方正在做工作,力争在2019年旧历年前将此款支付给叶正全。

                                      修梅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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