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善恒
胡善恒(1897年一1964年),字铁岩,常德县人。长兄善思、二兄善志均留学日本,为同盟会会员,曾参与常德反清革命活动。
民国2年(1913年),胡善恒随兄去上海,就读于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毕业后赴日本留学,入庆应大学学习财政。因从事爱国学生运动,被日本政府驱逐回国。后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民国12年毕业。为了进一步深造,不久又再度出洋,赴英国伦教大学研究生院专攻财政学,成为英国著名教授拉斯基的高足。民国16年学成归国,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南京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大学教授十余年。著有《赋税论》、《公债论》、《财政行政论》等数百万字的巨著,被商务印书馆列为“大学从书”。抗日战争爆发后,他随学校迁居重庆。民国28年,以教授身份参政,出任湖南省财政厅长。民国30 年,省政府主席薛岳要发行金融公债三千万元,胡善恒认为湖南地处抗日前线,屡遭战祸,民不聊生,不应再给老百姓增加负担,因而反对此举,薛岳大为震怒,在一次会议上威胁说:“我要发行三千万金融公债,竟有人反对,倘再不执行,当以违反抗战论罪。他并未屈服于薛岳的淫威,出走重庆,以示抗争,发行公债之事不了了之。翌年,任行政院会计长。到职后,严格控制支出,剔除浮支甚巨,对支撑战时入不敷出的财政起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胜利后,随国民政府复员南京。民国37年初,应宋子文之邀,出任广东省财政厅长。不久南京政府迁往广州,宋子文离任,他也同时去职。次年2月,携眷返湘,留居长沙。被湖南省政府主席程潜聘为顾问。同年 8月,随程潜通电起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区财经委员会委员。1953年大学院系两整时,调任中南财经学院、湖北大学教授。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64年患喉癌去世,终年67岁。
终审:陈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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