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黄右昌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25-07-30 09:57 来源:常德市博物馆

黄右昌(1885年一1970年),临澧新安人,字馨,号娄江子,晚清诗人黄道让之孙。从小聪敏好学,3岁能识千字,六、七岁能作对联。湖南时务学堂毕业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入日本岩仑铁道学校留学,不久转入法政大学。回国后,任湖南法政学校教授,后有短时间从政,任湖南省议会议长。从民国4年(1915)起,出任北平大学法律系主任。同时,兼清华大学、法政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民国大学和天津法商学院教授。民国9一19年,任北大法科研究所主任,主编社会科学季刊。在此期间,他的法学著作颇多,有《罗马法与现代》《海法与空法》《法律之革命》《民法要义》等,尤以《罗马法与现代》的学术价值最高,使他成为近现代知名的法学家,享有“黄罗马”之称。

民国19年,南京政府立法院荐任右昌为立法委员。民国30年,黄兼任国防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专委,后又当选为司法院大法官、训练所教授。他初想以言行学问兴邦,但事与愿违,长年适志于山水之间,以诗言志,写作了大量诗篇,编入《竹窗诗》集。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后,右昌优于民族的危亡,以慷慨悲壮的诗风,先后打写“凄凉今夜辽阳月,国破家亡泪满襟”“痛苦长城风雪外,悲歌绝塞莽苍间”和“胡尘滚滚何时清,独为兴亡百感伤”之句。他的代表作《梅花十首》一出世,便震惊金陵古城,得和诗二百二十四首,刊印《梅花唱和集》。不久,南京政府将梅花加冕为国花。

民国37年底,黄右昌回抵长沙,任湖南大学法律系教授。翌年8月,在程潜、陈明仁发起的湖南和平起义宣言上签字。湖南解放之后,他继任湖南大学教授。后受聘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1970年3月、病逝于北京,终年八十五岁。

终审:陈丽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