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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为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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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06 来源:常德市博物馆

丁为禄(1953年一1985年),今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人。1985年7月19日下午,抢劫岁徒刘岁春、李顺年窜入常德市北门银行营业所,持刀抢劫钱钞。营业员奋力保护钞票,大声呼救,惊动附近居民。列徒见势不妙,拔腿便逃,见人就杀,共杀死17人,杀伤16人。此时,正好路过的市塑料五厂采购员丁为禄挺身而出,抱住其中一个劫匪,另一劫匪见状挥刀刺向丁为禄,致其倒在血泊之中。1985年8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丁为碌为革命烈士。同年8月20日,中共常德市委(今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发出“关于开展向丁为禄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1987年,常德市(今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在滨湖公园建造丁为禄烈士纪念亭,并立塑像纪念。

终审:陈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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