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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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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08:36 来源:常德市博物馆

王大猷(1787一1864),字玖坡,清石门县人。道光辛已(1821)恩科举人。历任栾城献县、天津,署晋州知州。

喜任侠,多智数,遇事果敢廉明,出仕时,一骑一仆,不眷属,不设幕客,来往公文,皆亲自起稿。居官规自励,终日坐堂,有讼者当面批差,所到之处,积案一空。吏役都可以与他面言,公府如当僧舍,作风平等。在天津时,令禁鸦片,有商贩馈赠一万五千两银子,请求弛禁,遭严词拒绝。一恶棍,年逾七十,包揽诉讼达三十六年之久,株连至五十余人,且盘根错节,京控六次,屡结屡翻。大猷至,立即监禁发配远疆,大快人心。天津士民绘“奉扇”“悬镜”、“戴星”、“饮水”图,以寓仁明、勤、廉四字意。

相国卓秉恬欣喜大猷的人品才干,面呈朝廷,擢升他为直隶通州知州。大猷急流勇退,辞归养母,遂不复出。宦归后仍热心公益事业,募修县河义渡、梯云塔、文星楼,以及城隍、清泉、灵泉诸庙寺。

终审: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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