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德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指令(2023年2号)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23-01-11 17:2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受外来污染传输影响,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达到严重污染。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表明,我市还将持续重度污染天气。依据《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68号)文件要求,我市已达到发布红色预警指令的条件,经市蓝天办紧急会商报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领导同意,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2号指令。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常德市特护期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常政办函〔2020〕12号)应急减排计划执行到位,具体包含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停止举办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托机构暂停体育课、体育比赛、大课间活动等各类室外活动。

3.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

二、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至4度。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三、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按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①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②市城区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作业,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向市指挥部报告备案后可进行有条件施工。

③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洒水降尘每日增加4次。

④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⑤在日常清扫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及其他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械清扫、洒水、冲洗3次(道路洒水在天气气温2摄氏度以下除外)。

⑥加大对渣土运输扬尘等行为的巡查力度。

2.工业源管控措施。按照《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特护期工业源应急减排工作预案>的通知》(常工信发〔2022〕107号)文件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按要求落实红色预警指令。

①根据各地的Ⅰ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②严格控制有色、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工业源排放;严格控制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VOCS排放,按要求错峰生产、限产、停产;水泥行业、有烧结工艺砖瓦企业、石灰企业、陶瓷企业及45米以上高架源停止生产。

③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的监管,对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并检查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作。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加强对有色、火电、建材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管控;工业企业应按要求完善大气污染物防控措施;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治。

3.移动源管控措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①加大路查执法力度和频次,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

②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行驶。

③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④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⑤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的基础上,城区过境柴油货车绕行疏导,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单壳化学品船、600吨载重以上的单壳油船停驶。

4.其他措施。

①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②从严查处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③根据气象条件及时采取人工影响天气措施。

请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指令”发布后1小时内报送指令响应情况、24小时内报送指令执行情况。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执行落实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蓝天办,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指令执行时间:从1月11日16时起至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发布解除红色指令为止。

联系人:曾梓峻        电话:7222335    

传真:7223357        邮箱:cdwgk2010@163. com     

常德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

2023年1月11日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