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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市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和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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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17:03 来源:常德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提升市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建公交都市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0〕12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制定了《关于调整市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和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80142462@qq.com或邮寄至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9号常德市交通运输局532办公室,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市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和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常德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市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和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市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建公交都市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0〕12号),在市城区增设一批公交专用道,并调整BRT快速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措施。为加强市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

常德大道(桃花源路-沅水二桥北桥头)、桃花源路(常德大道-金霞大道)、柳叶大道(桃花源路-环湖路)、武陵大道(常德大道-沅安路)、洞庭大道(桃花源路-常德大道)、朗州北路(常德大道-环湖路)、紫缘路(常德大道-二广高速连接线)、月亮大道(阳山大道-朗州北路)、金牛路(太阳大道-万寿路)、万寿路(金牛路-沾天湖环路)、善卷路(鼎城路-桃林路)、桃林路(善卷路-樟桥路)、金霞大道(桃花源路-善卷路)。

二、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

公交专用道(含BRT快速公交专用道)在早7时—9时,晚17时—19时为专用车辆专用时段,其余时段允许非专用车辆通行,非专用车辆行径BRT快速公交专用道交叉路口、站台时,需提前驶出BRT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三、专用车辆类型

专用时段内允许公交车、大型客车、校车及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救护车,应急救援车,军、警车)在公交专用道通行。

四、公交专用道管理规定

1.非专用车辆在专用时段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公交车辆应当进站停车,按通行顺序依次进出公交站点,确保专用道内交通秩序畅通。

2.专用车辆不得在公交专用道内超速行驶,鸣笛。

3.专用车辆在公交专用道内依次通行,在设有专用道的路段不得借用其他车道行驶;前方遇有障碍时可临时借用其他车道,超越障碍后应当及时驶入公交专用道。

4.非专用时段,其他非专用车辆在专用道内行驶时应当优先礼让专用车辆,并保持安全车距。

5.专用时段,当其他车行道发生道路塌陷、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时,其他车辆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6.除进站上下客的公交车辆外,公交站台区域内严禁停靠其他各类车辆。

7.非专用车辆因出入沿路单位、小区等,需要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可以临时借用公交专用道出入,但应注意避让,不得影响公交车辆的正常行驶和进出公交站台。

8.出租汽车在设置有公交专用道路段上下客的,应选择在沿路单位、小区等出入口临时靠边停车,注意避让公交车辆和出入车辆,并尽快驶离公交专用道。

9.不得在公交专用道违法停车。

10.非机动车、行人应当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行其道,不得进入公交专用道。

11.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12.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以宣传教育为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本通告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  日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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