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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生活垃圾治理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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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16:52 来源: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1: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

反馈问题2:湖南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共10个,处理能力15250吨/日,仅占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9.42%。

反馈问题3: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摸清本地城乡生活垃圾产生底数及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规模;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措施:

1.加强调查摸底。深入调查、准确测算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摸清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能力。

2.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2021年底前,在建4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投入试运行,全市生活垃圾均通过焚烧处理。

3.全面排查市辖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并提高填埋场运营管理能力,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自动监控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确保达标排放。

主体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统计,我市日产生活垃圾约3100吨,全部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目前,我市有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澧县、汉寿县、石门县、桃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400吨/天,可处置全市所有城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100%。

同时,石门县、澧县、临澧县、安乡县、津市市5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不再填埋生活垃圾,仅作为应急备用场使用,并进行了提质改造,确保渗滤液达标处置。2017年—2021年,5家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安装了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对渗滤液处理情况进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测,监测数据如有异常将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和相关区县市城管部门,相关区县市将第一时间查明原因、整改到位。安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耗资6000多万元对二、三号坑混合污水进行了处理,并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了维修。澧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完善了雨污分离、调节池膜覆盖,设置了飞灰专区,启动了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工程。石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对照AAA标准进行了改造,重点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了升级。临澧县和津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在提质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城管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12月18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6-7891010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西路683号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3日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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