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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常德市西湖区恒泰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被取消发放小额贷款业务资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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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15:54 来源:市政府金融办

依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公司发放小额贷款业务资质的公告》(湘金监发〔2021〕17号)文件,常德市西湖区恒泰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区信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取消发放小额贷款业务资质。上述企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手续,变更后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小额贷款”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发放小额贷款业务”的内容,并及时将变更或注销文件及原《小额贷款公司备案登记证》交我办,同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不得继续使用小额贷款公司标识及相关商标,及时清理营业场所相关标识、名称;不得以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小额贷款等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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