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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常德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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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0:15 来源: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优化办公开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诚邀符合条件、热心从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年满22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常德市工作且长期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工商联会员、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创业者等群体中选聘。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关注营商环境建设,热心社会事业,敢于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

3.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关心支持常德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身体条件,能较好完成市优化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4.受到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刑事处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义务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监督员。

二、监督职责

1.参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明察暗访、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等活动;

2.收集并反馈经营主体、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意见和建议,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4.承担优化办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申请人登录“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并发送至邮箱cd7256110@126.com,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320日。

)资格审核。优化办将征求税务、信用等部门意见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社会公示市优化办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任的,按照规定程序选任为“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并颁发聘书,聘期3年。任期内,市优化办对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对积极履职的予以表彰感谢,连续两年不履行职责的予以解聘。

联系人:张弘弢,联系电话0736-7256110

附件: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docx


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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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谭琳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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