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度滞后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度滞后问题整改已经完成,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4〕28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进展及成效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督察发现,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其中涉及常德4个县),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47个重点县市区(其中涉及常德4个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湖南省“十四五”时期应完成47个重点县市区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其中涉及常德市的重点县市区共4个,分别是汉寿县、桃源县、石门县、澧县。针对该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效如下:
(一)定期开展工作调度。2025年,我市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对汉寿县、桃源县、石门县、澧县等重点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成效考核。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先后6次开展集中调度,及时与相关县生态环境部门及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开展工作研究会商,有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促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有力推进工作进程。截至目前,我市4个重点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其中,汉寿县于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排查117个村、33家企业/关闭矿山,形成排查技术报告,制定污染源清单和污染源整治清单,形成污染源整治计划,通过省、市专家技术审核。石门县、澧县、桃源县也已完成现场调查、成因研判、成果核实等工作,累计排查253个村、220余家企业,并已编制成因排查技术报告和污染状况清单。
(三)着力强化帮扶督导。对照《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的要求,我市多次组织专家针对汉寿县、桃源县、石门县、澧县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开展帮扶指导。6月9日,配合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和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的专家领导,对汉寿县、桃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开展调研和指导,为该2个县提升排查工作成效提供了科学指导意见。
(四)切实做好成果运用。根据汉寿县、桃源县、石门县、澧县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果,针对排查发现的受污染农用地40个污染源,分类采取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措施。其中9个已完成治理修复的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源,压实属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任,加强后期风险管控和定期监测,保障整治成效;6个正在开展治理修复的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源,严格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整治取得实际成效;25个尚未开展治理修复的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源,进一步深入开展场地详细调查,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染源治理方案,包装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申请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完成污染源整治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7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6-7222562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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