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5年3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上游污染传输已大幅缓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转好,根据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短期内再次发生轻中度以上污染的可能较小。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商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2025年12月13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5年3号),同时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在12月17日将会迎来一波北方传输污染过境,存在发生轻中度污染的风险。鉴于此,本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指令解除后,请各县市区、各市直有关单位,依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管控,提前做好下一轮污染应对准备工作:
1.深入“421”治理,严格执行车辆禁限行相关规定,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同时加强餐饮油烟、扬尘等污染源管控;
2.督促乡镇(街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禁燃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3.督导企事业单位压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引导火电厂、35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砖瓦、水泥、陶瓷等涉气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协商减排,最大程度降低污染物排放负荷。
请各县市区、各相关市直单位在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落实情况,落实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生环委办,同步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金雪莲,联系电话:7222335,邮箱:cdwgk2010@163.com。)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终审:谭琳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