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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7号: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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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10:27 来源: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常德市审计局对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6月23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增强,着力推动了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落实财税政策,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2.深入推进财税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加强收入征缴入库,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衔接机制,加大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

  3.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

  提高保障社保待遇,支持引导社会化养老等服务产业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等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层面的问题。

  (1)预算收支编报不够精准。2019年,污水处理费、规划配套费收入,以及市级社保基金决算收支和结余额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均未做预算调整;有6家单位未纳入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2)部分支出预算不够细化。2019年,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专项的年初预算只明确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金额1.48亿元;教育附加费中安排的消除大班额建设资金和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各1亿元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致使部分指标下达较迟。

  (3)预算收入征缴管理欠到位。有4家单位欠缴划拨土地的费用1325.21万元;4家国有企业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1.28万元;两家煤矿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直接列收列支。

  (4)部分收入划解不及时,致使财政收入结算不真实。至2019年末,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核算的资金余额中,涉及收入12119.71万元未及时足额划解国库。

  (5)部分项目预算的执行率偏低。纳入市财政绩效运行监控的116个专项,至2019年末平均执行进度75.62%,未使用资金6.06亿元,其中环卫设施建设改造等3个预算资金总额1800万元的项目执行率为零。

  (6)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整合力度有待加大。部分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功能趋同;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单位覆盖面偏低;2019年预算安排中,对教师奖励性的专项资金整合不够。

  (7)财政绩效管理机制不够完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多年预算有安排的秋冬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等12个项目一直未实施重点评价,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不细化,预算的统筹力度待加强。

  (8)财政专户管理欠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余额2449.58万元、社保基金收入户存款余额162.16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

  (9)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欠规范。部分单位未及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移交资产或提供资产出租情况;已接收租赁到期的32处资产,未及时对外出租。

  (10)部分收储土地未及时发挥效益。截至2019年末,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收储时长10年以上的土地有12宗、397.5亩,多为偏远地块和近期不易出让的地块,一直未推向市场。

  2.部门预算执行层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今年对市本级108家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发现部分单位普遍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支付进度不均衡、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三公经费”控制欠严格等问题。同时,对市民政局等6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委党校没有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余额纳入2019年度预算计划。

  (2)日常经费支出挤占项目资金。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食堂劳务费等支出挤占执法办案等资金78.35万元;市城管局工作餐费挤占智慧城管等资金31.08万元;市文旅广体局行政开支挤占文物保护费等资金24.93万元。

  (3)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欠规范。市住建局出租的部分门面未经财政审批备案,出租合同到期后仍在经营却未收取租金,污水污泥处理的3个服务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程序;市城管执法局的397座公交站台广告位资源,未及时发挥商业价值。

  (4)内部管理欠规范,监管欠到位。市住建局对4个建设项目违规减免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94.9万元;市城管执法局违规将渣土交由未经审批的公司及个人清运;市市场监管局对交办给各区县的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置情况监督不到位。

  3.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欠到位。鼎城区测绘队未与区自然资源局脱钩,依托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地籍测绘等中介服务业务;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二是部分重点项目推进迟缓、建设管理欠规范。鼎城区有3个省重点项目因设计变更、专利权纠纷等原因,未实质性开工;石门县的个别工程未按期完成设计工程量。三是疫情防控补贴发放和物资管理欠规范。部分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西洞庭管理区的防疫补贴发放审核不到位。

  (2)扶贫专项审计情况。市审计局组织对市直五区2019年度扶贫工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区的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资金10.55万元未及时到位,影响了贫困村的收益分配;西湖管理区和柳叶湖管理区光伏发电项目违规占用基本农田1600平方米;常德经开区签约医生随访不到位等。

  (3)“产业立市”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2018、2019年已实际拨付使用9674.9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常德注册的孵化企业规模小、投资回报率低;有资金投入的平台引进的基金仅有5家投资本地9家企业,对本地企业投资不到管理资金的0.2%;未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4)人才开发资金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该资金扶持的引进人才中仅3%分布在企业,对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限;资金结存偏大;常德经开区申领补贴的审批程序欠完善,22人重复享受租房补贴27.2万元,该区2017年应配套的人才资金71.10万元未到位,致使相关人员补贴未能及时兑现。

  (5)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拨付不够及时、有4个区的上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补助标准差异较大;农村新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未落实;公办学位及优质普惠资源存在结构性缺口;未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部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的基本保障未落实,待遇偏低,影响了教师队伍稳定。

  (6)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欠到位。鼎城区农村低保政策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未完全“两线合一”,3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农村低保;临澧县特困供养护理补助政策未完全落实。二是资金使用欠规范。部分县市存在超范围使用低保资金的问题。三是业务管理欠精准。低保人员的信息更新和资金发放不及时、程序不到位;石门等县的低保户中有121户不符合条件,安乡县向未及时办理低保停发的78人多付15.82万元。

  4.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今年安排了对市工业投、市农业投、市文旅投、市交建投和常德欣运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政府的决策未完全执行到位。市工业投、市农业投对本地中小微工业企业和涉农行业的帮扶比重偏低;市交建投未执行市国资委对其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要求。

  (2)部分企业违规决策,造成投资经营损失风险。市农业投未按程序报经国资部门批准,投资购买的某私募基金可能形成重大投资损失;市工业投所属小贷公司职业经理人未经审贷会批准违规放贷,且部分贷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还本付息。

  (3)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管理欠到位。市文旅投、欣运集团近3年基本没有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大量经营性资产长期闲置;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给无施工资质的企业;部分企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结算金额超预算较大。

  (4)企业盈利能力不强,类金融业务经营风险较大。欣运集团及子公司经营不佳,年年亏损;市文旅投、市交建投等企业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偿债压力大;部分企业的逾期放贷金额占比较高;市农业投的典当和担保业务管理欠规范。

  5.大数据审计情况。

  (1)公职人员违规参股经商办企业。在市纪委市监委限期整改后,至今仍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股经商办企业未及时退出,甚至发现有个别人员“吃空饷”。

  (2)涉嫌骗取涉农补贴。“一卡通”惠农补贴审计,发现部分村干部家庭涉嫌骗取耕地地力补贴等惠农补贴的问题。

  三、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截至今年5月底,去年预算执行审计揭示的15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已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3起,涉案152人、金额2.01亿元,主要涉及党员干部涉嫌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骗取财政补贴和违反廉政纪律等问题。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示力度,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加强对收入预算的管理,加快闲置土地清理和储备地块推向市场;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推进财政监管体系建设。

  2.加强财政综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规范财政收入减免;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清理和整合,建立公共项目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重大情况应定期、全面报告市政府。

  3.实行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全覆盖。逐步实现国有资产、资源、资金运行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优化国有企业的资产配置和经营整合,健全决策机制和监管体制;规范与民企的合作,杜绝违规利益输送和收益让渡,提高企业盈利及抗风险能力。


终审:李念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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