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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4号: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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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15:55 来源:常德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常德市审计局对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年6月21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我市财税部门强化财政收入组织、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等措施,有效推动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发力。出台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14.3亿元、5.06亿元和4.3亿元用于支持产业立市、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本民生事业投入同比增长19.37%。   

二是经济发展质量有效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有所增长,2018年度土地出让金征缴无拖欠;全年为企业减负过4亿元,办理增值税退税1.37亿元;为950户创业主体新提供担保小贷等融资服务115亿元;严控融资项目规模数量,压减投资392亿元。

三是财政管理改革有效深化。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绩效监管力度,重点评价金额较上年增长76.7%;政府投资评审综合审减率16%、政府采购节约率5%,均有上升;对国有资产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同比下降20%。

四是重大风险防控有效推进。成立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理顺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步推进了债务清理、划清偿债责任、平台整合注销、制定债务应急预案等工作。

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升,财政收支行为进一步规范。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报不够完整、精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支出重点不突出;纳入2018年市级社保预算管理的5项社保基金,决算收支与预算数据相差较大,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

(二)部分预算支出不够细化。

沅澧快速干线财政补助资金等13个专项的年初预算只明确

了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三)部分预算的执行率偏低。

项目预算安排考虑上年执行情况不充分,有6个项目上年未执行、本年又安排项目资金,且年末继续结余400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率偏低。

(四)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欠规范。

一是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建设滞后。部分专项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退出机制、未建立项目库、未对拟支持项目的信息和资金安排方案,以及专家评审结果等进行公示。

二是部分专项资金设置不科学,支持范围和功能趋同,致使同一家企业当年多次获得财政补贴。

三是部分专项资金的分配存在“撒胡椒面”现象。

四是已下拨的部分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五)财政绩效管理机制欠健全。

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债务项目未纳入绩效管理的范围;未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部分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未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

(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及处置管理不够规范。

(七)财政往来资金的清理未完全落实。

(八)财政预算外核算的部分单位和内容超出了规定范围。

(九)政府采购行为欠规范。

有6个采购项目无预算,6个项目当年列入了部门预算但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9个项目的中标公告发布与签订合同间隔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期限。

(十)部分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效益不高。

截至2018年末,因个别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致使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滞留在项目单位。

(十一)闲置土地的处置未落实到位。

(十二)部分收储土地未及时发挥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了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7家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追加和结余结转资金额度较大。

2018年,以上7家部门单位预算追加18876.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6.28%。年末结余结转资金8781.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3.4%,其中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1年以上的结余资金1148.51万元,未及时清理后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非税收入征管不规范。

一是应收未收。市生态环境局14宗行政处罚案款141.15万元未收缴到位;市公用事业局未收污水处理费等10.87万元;市政务服务中心未向食堂承包方收取场地租金等费用。二是超范围收取。市交警支队驾考中心2015至2018年存在向未就餐的驾考人员收取就餐费的现象;市公用事业局所属的节水办、道路管理处未免征棚改项目规费28.33万元。

(三)专项支出和公务支出不规范。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的公务费支出凭据不够完整、规范;市科技局在下属的市科技情报所列支网络宽带费4.8万元;市生态环境局、市教科院分别在洞庭湖环境治理和教育专项资金中列支日常工作经费31.89万元和43.48万元;市畜牧局下属单位渔政站套取鱼苗放流专项资金16.2万元。

(四)资产采购和管理欠到位。

市交警支队的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金额225.36万元;市交警支队、市畜牧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涉及294.34万元的建设项目和物资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在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审计局还实施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资金等六个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通过对澧县、津市、汉寿、西湖管理区等区县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迟缓。如,汉寿县因建设资金未到位、用地手续未及时批复等原因,2018年50个重点项目中的30个进展缓慢或未开工,当年仅完成计划投资额的1.16%。

二是相关政策落实欠到位。澧县个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欠完善;汉寿县部分教育工程项目的可研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高,县车检机构自立项目乱收费;西湖管理区未与所属国有企业脱钩,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不够到位。

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津市市等地未及时安排上级专项资金1293.8万元;西湖管理区相关单位涉嫌虚报项目资料套取涉农培训资金;澧县个别村干部涉嫌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绩效审计情况。

2018年,全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3万户,纳入住房保障10.62万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棚改的货币化安置政策方面。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2个月以下的4个区县政府未及时调整棚改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剧住房供应紧张、推动了房价上涨。

二是安居工程建设和保障房分配使用方面。2个项目虚假招投标或规避政府采购;部分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被挪作办公和经营等非保障性用途;108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保障房待遇。

三是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部分项目资金未分配使用超过1年;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部分购房补贴等财政资金流失;51户棚改被征拆户涉嫌骗取补偿资金505.78万元。

本次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8条,涉及问题金额1383.79万元,已按程序移送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查处。

(三)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9个县市区2017、2018年度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欠到位。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的针对性不强,扶贫效果不明显;相关管理单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12户重复享受或不符合条件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二是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乡村虚报项目和支出套取专项资金55.3万元;4个乡镇滞留扶贫资金22.94万元。

三是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3个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个别建设项目存在申报资料不完整、重复申报、工程量不真实、虚假验收等问题。

审计发现11起、涉案人员17人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均已按程序移送当地纪委监委等部门处理。

(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7至2018年市本级及所辖区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总额23377.5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就业资金预算管理方面。市本级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的收支预算未报市人大批复,且部分项目未细化。

二是资金分配方面。社保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资金过于向单一单位、企业或工种倾斜,显失公平也不利于我市产业技术的均衡发展;超规定标准多支付社保补贴180万元;个别见习基地和社会办学单位超范围申领补贴11.94万元。

三是资金使用方面。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并将就业专项资金62.5万元平衡财政预算。

(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7、2018年,市财政共拨付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4344.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2017年项目申报的时效性不强;16个点村涉及资金190万元的项目未通过系统申报;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中期验收资料未严格审查、对其他项目未结题验收。

二是资金分配欠科学、拨付使用欠合规。非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较分散;常德高新区财政滞留国家级孵化器扶持资金400万元;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使用资金。

三是项目绩效未达预期目标。部分项目实施企业的自筹资金未足额到位,影响了项目推进;个别项目实现的收入、税收等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欠佳。

(六)市城区污水污泥处理补助经费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市财政共拨付2018年市城区污水污泥处理补助经费8064.25万元,在减少污水直排污染、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市污管办对污水处理累计流量的监测和污泥含水率的抽查次数少、比率低,且对发现的水质超标情况未及时处理,也未按规定扣减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是部分排放标准和资金未实现目标任务。两个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未全面达到排放标准;德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长期达不到设计能力,政府补助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三是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有待加强。江北污水处理厂2018年设备超负荷率运转,对污水处理质量和设备运行寿命产生了不利影响;三家污水处理厂均未对污泥产生量实行入库计量管理。

四、国企国资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市审计局今年重点安排了对市经投地产有限公司、市灯饰管理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财政结算评审质量专项审计调查,并实施了大数据审计分析。

(一)市经投地产有限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款拨付管理不严,未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就拨付工程款36笔,付款金额8239.37万元。

二是2015、2017年分别将2个工程和造价咨询服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实施,涉及金额271.76万元。

三是公司已出租的94处自持物业未实现收益,以及114处商铺、车库等资产闲置。

四是部分成本费用的支出不够规范。

(二)市灯饰管理处的主要问题。

一是亮化项目的采购不规范。申报的第三期楼宇亮化维护采购项目未经市政府批准即实施,未公开招标,且前两期项目超过采购范围签订合同的有94栋楼房,涉及维护费210.17万元。

二是市财政拨付的2016至2018年楼宇亮化维护资金被挪用于单位日常经费开支549.3万元。

三是存货账实不符,材料管理混乱,甚至存在个别工作人员违规领用维护材料、去向不明的问题。

四是有5台工作车辆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三)财政结算评审质量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本次审计抽取了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已经办理财政结算评审的市本级投资项目22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PPP项目预算评审局面被动。市新老体育馆改造等4个采取“施工图预算包干”方式确定最终建安工程费的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预算评审,造成以现场施工倒逼设计的局面,脱离预算约束,形成了投资失控的隐患。

二是穿紫河东段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驳岸风光带一期建设项目,对施工合同签订时暂未确定金额的采购,未依法招标。

(四)大数据审计情况。

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审计局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优势,采取了大数据分析与调查相结合方式。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企业。

二是部分公职人员涉嫌违规“挂证”。

三是部分人员涉嫌骗取失业保险金。

发现的问题已交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五、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去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揭示的100个问题,截至今年5月底,有金额问题的整改率100%。

2018年,市审计局向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6起、涉案人员244人、涉案金额10.21亿元。截至目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组织处理6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7人。今年以来,已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46起,涉案人员196人、涉案金额8.09亿元,主要涉及工程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和违反廉政纪律等,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一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用于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的比重。二是落实预算收入征缴责任,加快闲置土地清理和储备地块推向市场,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加大对出租处置资产和实有账户的清理力度。四是科学预算编制,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保障重大决策、重点支出、重大项目实施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

(二)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一是财政部门对屡审屡犯和带共性的问题,应完善制度,强化整改。二是完善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实现大数据共享,同时搭建涉企专项资金查询申报平台,完善审批流程,加强跟踪问效和公开力度。三是对部门单位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结余1年以上的资金及财政专户进行清理,确实不需继续安排的,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四是严格把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三)强化债务管理,提高防控能力。一是落实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可能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潜在风险,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二是厘清政府性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并扶持企业做实做强。三是加大金融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逐步解决在建公益性项目的后续融资问题。四是推进债务的实质性化解,制定科学可行的化债措施,切实防范资金断链风险。



终审: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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