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物价局 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向市城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的公告
为应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经市人民政府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城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武陵区、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10月31日在册城镇低保对象。
二、补贴方式
此次补贴为一次性物价补贴,由市社会救助局组织打卡发放。
三、补贴标准
城镇低保对象每人100元。
四、发放时间
11月18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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