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中央空调使用状况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 第531号)等法律法规和常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全民节约用电、共创和谐生活的实施方案》(常经发[2008]36号)的通知精神,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将开展对全市2011年度夏、冬两季中央空调的使用状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空调使用状况的执法检查列入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节能监督检查。
二、执法监察检查内容:
1、空调系统运行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和培训情况;
2、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室内温度及空调系统的运行记录;
4、室内温度现场检测。
三、中央空调使用状况执法检查时间:
冬季:元月至2月 夏季: 7月至8月
四、对监察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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