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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门县委党校公开选调理论教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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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6 13:09 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石门县委常委会办公室会议纪要(2009年第18号)精神,学校决定采取公开考调的办法,在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公开选调2名理论教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道德品质好,有从事干部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身体健康。

  2、选调人员为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3、本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包括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国家公务员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20-8月5(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党校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可以提交先进荣誉、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委党校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当即取消参选资格。招考职位与参考人员比例不得小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相应的职位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试教、笔试和面试(共100分)。

㈠试教(50%)

  1、时间:2011年810

  2、地点:县委党校

  3、内容:围绕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及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讲一堂40分钟的理论课。

  ㈡笔试(30%)

  1、时间:2011年811

  2、地点:县委党校

  3、内容:根据提供的材料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㈢面试(20%)

  1、时间:2011年812

  2、地点:县委党校

  3、内容:考察考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4、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超过10人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时间:2011年813日。按综合成绩确定前2名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

  时间:2010年815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考察。

  六、聘用

  经上课、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到党校工作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监督

  县纪工委一分局和县委党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5323420(县委党校办公室)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石门县委党校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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