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省管、市管河湖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障河湖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省管、市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常德市省管河湖指沅江干流常德市河段、澧水干流常德市河段、洞庭湖常德市河湖段。
二、本公告中常德市市管河湖指大洑溪常德市河段、小洑溪常德市河段、夷望溪常德市河段、仙人溪常德市河段、大杨溪常德市河段、澄溪常德市河段、水溪常德市河段、甘溪常德市河段、延溪常德市河段、白洋河常德市河段、陬溪常德市河段、渐水常德市河段、枉水常德市河段、夏家溪常德市河段、涔水常德市河段、澹水新河常德市河段、大溪河常德市河段、渫水常德市河段、道水常德市河段、吴家厂河常德市河段、马家吉河常德市河段、冲柳撇洪河常德市河段、西湖内河常德市河段、南湖撇洪河常德市河段。
三、管理范围
详见附件
四、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1:常德市省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附件2:常德市市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终审:动易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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