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4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部分在常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和〈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市域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城市规划2024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小型水库建设和管护情况的审议意见》《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相关市领导列席会议。
终审:谭琳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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