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常德市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监督贯通工作机制”),推进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在监督贯通工作机制框架下,通过监督计划互商、监督信息互通、监督程序互联、监督工作互动、监督措施互促、监督成果互用等方式,统筹推进人大监督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工作协同,重点推动人大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专门监督有效衔接、同向发力。
监督贯通工作机制的建立,是我市创新工作方式、破解监督难题、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旨在打破各种监督方式“各自为战”的格局,解决“监督盲区”“重复监督”等问题,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根据监督贯通工作机制的要求,我市将建立贯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将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列入年度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监督重点单位贯通协调专项工作报告,并将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常委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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