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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物业服务监督新规昨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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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07:36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曾妮 周湘汶

6月1日,《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部聚焦物业服务监督的地方性法规,以“小快灵”立法体例、问题导向设计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为亮点,破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的监督难题,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规定》全文仅12条、3000余字,采用“小而管用,快而务实,灵而高效”的立法模式,针对物业服务的核心问题精准发力。《规定》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并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这种“短实新”的立法风格,既提高了法规的可操作性,也为后续配套细则的制定留出空间。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多、杂、难”的现状,《规定》将监督缺位作为主要矛盾,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一方面通过党建引领强化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示范文本、强化服务质量评价、强化信息公开、建立监督平台等措施,构建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同时,《规定》还设置政务处分与行政处罚,完善对履职不到位的公职人员及违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与惩戒机制。

《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常德市物业服务监督步入法治化新阶段,其精准施策的特色或为同类城市提供借鉴。下一步,常德市将同步制定配套细则,确保法规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市民的居住满意度。

终审:谭琳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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