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发布 “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五一”假期,旅游、购物等领域迎来消费高峰。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假期消费特点,于4月29日发布“五一”假期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避免消费陷阱,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警惕各类“零负团费”“免费游”“低价游”旅游陷阱。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警惕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组织的无证旅游活动。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时,须明确行程安排、费用明细、住宿标准及违约责任,避免旅行时遭遇强制购物消费、缩减服务项目、增项消费等问题。
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购买当地特产商品时,要警惕打着“正宗”“非遗”“古法”旗号的“三无”产品,仔细核对产品配料表、产地信息。优先选择景区直营店、大型商超或老字号门店,提前查看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避免购买高价劣质商品。特别是在“节庆大促销”活动中,消费者要警惕“先涨后降”“虚假满减”“限时秒杀”等套路,理性面对各种节日促销活动,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留意商品实际价格,货比三家,防止盲目抢购,不被特价、优惠、打折等商家宣传诱导,确认服务条款后进行消费。
另外,要警惕利用赠送礼品、话费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扫描用途不明的二维码、关注微信或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付款等;不要打开有风险的网站链接和弹窗;不要填写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谨防个人信息泄露。
终审:谭琳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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