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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消防曝光8起典型执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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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08:20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蔡文龙 通讯员 王颂扬

7月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截至7月底,全市共检查单位498家,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89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9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临时查封单位11家,责令“三停”单位3家,罚款21.2万元。现曝光8起典型执法案例。

澧县欧巢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隐患: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部分手动报警器、感烟探测器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水泵房湿式报警阀无法正常工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楼梯间防火门均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澧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该单位罚款1万元的处罚。

津市市爱家家居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津市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予以临时查封。

长沙丰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寿县聂家桥白马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汉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单位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责令停产停业,给予罚款4万元的处罚。

临澧县湘JBP285、湘J70V87私家车车主马某、李某在临澧县金牛岭小区占用消防车通道。临澧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两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给予车主马某和李某罚款100元的处罚。

冀EN3697货车车主韩某在常德隆腾物流园占用消防车通道,鼎城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其罚款100元的处罚。

桃源县平安加油站使用失效灭火器,桃源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单位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给予罚款8000元的处罚。

安乡县芦林铺建军加油站站房内设置生活区,安乡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

武陵区阿里王大嘴巴餐饮店店长方某,位于武陵区步行街华龙东巷门面发生火灾。火烧面积约110平方米,火灾烧毁阿里王大嘴巴餐饮店、稻草人箱包店、熊孩子潮童馆室内装修、门店商品及仓库储存的货物以及步行城部分公共设施等物品,无人员伤亡。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不能排除遗留火种引发的火灾,方某作为当班店长,对该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过失。武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方某罚款4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毛纯)

终审:毛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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