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家单位纳入安监年度行政执法对象
近日,市安监局在全市重点检查单位数据库的317家单位中,随机抽取了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贺家山石灰岩矿、常德市柳叶湖柳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作为2017年度行政检查对象。
据介绍,对纳入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行政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非高危工贸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非煤矿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单位每年应2至4次;职业安全健康行政检查每年进行2次,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频次按有关行业企业检查频次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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