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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恢清:农村基层党员应做到“七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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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08:23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陈太平 通讯员 曾祥国

6月22日至2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恢清先后到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西湖管理区督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为联系的两个村党员上党课。

陈恢清指出,村党支部是党的基础,是党的建设根基,是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核心力量,所以一定要把党支部配强建好。村里的每名党员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带好头,为群众当好榜样。

陈恢清就如何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提出要求,要端正入党动机,做到相信党、热爱党,相信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愿意为党和人民牺牲自己的利益;要承担党员责任,兑现入党誓词,为党分忧,着力培养党的力量;要遵守党规党纪,服从上级,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维护团结,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守住廉洁底线,不搞非组织活动;要保证不谋私利,办事不收好处费,不占用公用财物,不虚报发票,不套取各种补贴;要公道正派,做到说真话说实话,处理矛盾和纠纷保持公正公平,注意个人形象,保持正派作风,严格按制度办事;要主动服务群众,把群众的诉求装在心里、记在本子上,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关心群众的困难,做到群众的诉求不出村;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村民代表评议活动制度。



(编辑 张蓝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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