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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出首份城市空气质量预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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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8 08:5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徐德清 通讯员 陈鑫

6月21日,我市今年第一份、也是我市成立环保机构以来首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落单石门县政府。石门县2016年1至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偏差,市环保局向石门县政府发出了《关于石门县2016年1至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的函》,警示石门县迅速采取措施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预警函指出,今年来,根据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统计结果,石门县2016年1至4月,在7个县市中每月综合污染指数排名均倒数第一;1至4月综合污染指数为6.65,城市空气污染物浓度中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51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 5月综合污染指数3.87,在7个县市中名列第6;2016年4月,在全省60个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中,石门县排名第57位,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考评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省市环境监测站将对石门县进行现场核查。今年1至5月,石门县已是7个县市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县城,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石门县今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将很难完成,甚至将影响全市此项工作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若今年上半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能得到明显改善,省环保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约谈石门县主要负责人。

为确保石门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能顺利完成,市环保局对石门县发出城市空气质量预警通知,请石门县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城市空气质量差的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


(编辑 张蓝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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