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培训费有了上限
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10月21日起,我市市直单位培训经费支出有了详细标准。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常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培训费项目进行了明确,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授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对支出标准分四个档次进行了规定,市委党校及单位内部场所230元/人/天,市内其他宾馆(酒店)280元/人/天,省内其他宾馆(酒店)400元/人/天,省外其他宾馆(酒店)450元/人。同时,该办法对各单位实施培训时外聘人员授课费标准一并进行了明确,即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将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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