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德资讯>常德要闻>详细内容

我市为高层用水加“双保险”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14-10-11 10:55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周宏骏

  10月9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常德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规定二次供水单位对水箱(池、塔)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市卫生部门负责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和水质卫生监测,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次供水对很多人来说是个陌生词汇。作为目前高层供水的唯一选择方式,二次供水设施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居民的健康密切相关。但从日常管理到设备的维护,二次供水都存在不少隐患。一些小区设施陈旧且大多处于管理真空状态,很多居民区的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没有将二次供水管理明确地列入管理内容,结果居民家中水龙头有时会流出“黄水”。针对二次供水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办法》规定,二次供水纳入城市供水企业的服务范围,由其组建专业的二次供水企业提供服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正常压力不能满足用户用水需要的,应当设置二次供水设施。市质监部门将定期对二次供水专用设施设备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并公示监测结果。二次供水单位应实行不间断供水,并在小区公布维修电话。二次供水单位对水箱(池、塔)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每季度对供水水质进行常规检测,并向用户公示水质检测结果,发现水质受到污染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二次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市卫生部门负责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和水质卫生监测,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对监测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责令二次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水质监测和整改结果要向相关业主通报。此外,《办法》规定禁止擅自改动、拆除、损坏和侵占二次供水设施,禁止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供水,禁止未经许可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

  相关链接

  二次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储水池、水泵、供水泵房、电机、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

  

 

(编辑:李念念)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