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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国庆出游“五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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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30 09:21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王伟杰 通讯员 刘家瑛

  明天就是国庆黄金周了,日前,市工商局、市消委发布今年第7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出行消费者国庆旅游做到“五个注意”。

  一要注意挑选旅行社。旅行社的选择切记不要被价格牵着走,尽量选择经营业绩好、诚实守信、服务规范、质量信誉好的旅行社。消费者可通过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二要注意签好旅游合同。消费者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还可以拒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旅行的吃、住档次及标准等。要注意合同中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防止上当受骗。凡遇有歧义或含糊其辞的内容,必要时应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三要注意旅游安全。在旅游活动中,要照顾好老人和小孩的安全,特别要注意保证人身、财物、交通、住宿的安全。

  四要注意保存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发生纠纷时以便为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五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工商部门、消协、旅游局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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