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德资讯>常德要闻>详细内容

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14-09-19 10:37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王敏 通讯员 李国清 张道贤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三个方面改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加方便缴存用户购房。

  按新政策,二套房贷款比例提高,即二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价值的70%,此前,二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价值的50%,该规定取消了首套房与二套房之间的贷款比例差别;二套房贷款利率降低,即居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4%、五年期以上4.5%”的基准利率,与首套房贷款利率一致。此前,我市二套房执行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省内异地贷款项目开通,即凡在长沙中心、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到常德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我市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直接受理。其他市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的,各管理部需向中心委托贷款科申报,待中心与其他市州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后方可受理。需办理异地贷款的客户,除提供我市缴存职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提供一名常驻常德行政区域内且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

  

 

(编辑:李念念)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