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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四大类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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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07:40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姚懿容 通讯员 肖海燕

近日,常德市财政局印发《常德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明确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采购评审专家、采购监管部门四大类64条禁止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负面清单》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采购全过程为主线,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市政府采购办负责人介绍,《负面清单》重点强调采购营商环境优化,例如其中关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取费用的禁止事项,既体现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又结合了常德取消投标保证金、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形成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强调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例如其中专门列举了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禁止事项,并结合《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将未为中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40%以上的份额列为禁止事项,真正体现我市政府采购在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使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决心与动力。重点强调加强采购履约验收,例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列明了合同及履约验收的禁止行为,同时将未履约验收纳入《负面清单》,促使采购人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是我市践行采购过程管理向结果管理转型的重大举措。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督促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负面清单》,通过采购业务培训、政策发布等形式,达成落实《负面清单》的共识;加强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采购法律法规的主体进行处理,确保“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促进政府采购全过程合法合规,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对《负面清单》进行修订与完善,进一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规范运行,不断优化采购环境。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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