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德资讯>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常德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持续推行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22-05-17 07:5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胡秋菊 通讯员 谢瞭

5月11日,常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常德火车站广场巡查时,发现湘JT0519巡游出租车座套、头枕套、脚垫不齐全,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随即对车辆驾驶员陈师傅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改正,不予处罚。这是本月该支队下达的第一例《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4月以来,为了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正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以及通过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后开展的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存在属于首查免罚制度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立即改正、按期改正或者不再违法的,经核实后,交通运输部门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一种制度。

今年来,常德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持续推行,更好地体现执法即服务的理念,做到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仅今年4月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班线客车、旅游客车、船舶、港口、施工工地、高速公路200余台(个)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0余起,其中适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行为6起。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