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酝酿提速
10月11日,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召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部分学校、医院、社区、平台公司、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租赁企业、园区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我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座谈会上,大家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并就《常德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草稿)进行了讨论交流。同时,市住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向各单位介绍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方式和优惠政策,鼓励多主体投资,多渠道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了解,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方式可分为: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企事业单位自由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
对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并取得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则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享受土地支持政策和增值税、房产税的优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可享受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长期贷款等金融支持。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摸清市场需求和闲置的非居住存量房屋等情况,科学制定计划,明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确保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适宜性,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方案。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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