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家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减量核定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石门县两家重点排污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减量核定工作。据悉,这两家企业均通过排污许可变更实施结构减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为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夯实基础。
两家企业涉及能源和建材行业,污染物排放减量核定完成后,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298.92吨、氮氧化物排放421.28吨、颗粒物排放84吨。
此次减排以排污许可变更为抓手,采用结构减排模式,从产业源头压减污染物产生总量,区别于末端治理,具备长效减排优势。在污染物排放减量核定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全程指导企业完善排污许可变更手续,精准核算各类污染物减排数据,建立完整减排台账,确保减排量真实可追溯,为总量管控、项目指标调剂提供可靠依据。
近年来,常德市持续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高污低效”企业、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等举措,扎实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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