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月4日,市公安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批发、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和鲜明舆论导向。
本次行动中,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桃源县陬市镇某村现场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收缴了现场存储的烟花爆竹,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悉,各县市区目前已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面临100元至500元罚款或拘留处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将面临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将面临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物品及违法所得。对于限放区,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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