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走深走实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5年,我市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2件,赔偿金额达327.7万元,案件筛查率、启动率、办结率分别达到100%、90%和95%。这标志着常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不断走深走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已成为全市共识。
2020年起,常德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工作原则,围绕“打好基础、强化调度、压实责任、创新举措”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市县两级密切协同、务实推进,已逐步形成“市政府主导、区县政府主办、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的工作格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通过法律和制度明确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必须承担修复责任,使环境保护从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追责的实践。
据统计,我市已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90件,累计赔偿金额7328.89万元。其中,4个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1个案例被通报表扬;2个单位、4名个人获省通报表扬。津市某矿爆管污染环境案成为全省首个“损害赔偿+环责险理赔”案例。
终审:谭琳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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