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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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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08:54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杨力菲 通讯员 张道贤

近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我市对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519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按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上限(含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由4976元调整至519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低仍为100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200元。

据悉,市直和区县(市)缴存单位可按照新的缴存基数限额进行汇缴,今年1至8月份未达到上述缴存基数限额的,可以按此标准进行补缴。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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