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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林业部门连查两起非法贩运野生动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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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4 08:51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曾玉英 董立军 刘鸿

6月1日从市林业部门获悉,近段时间,我市连续查获两起非法贩运野生动物行为。

5月15日19时许,津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二广高速津澧段公路上发现有一车牌号为渝F11330的大型客车疑似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津市森林公安局干警紧急出动,并迅速联系澧县森林公安局、常德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协助,依法将该车辆截停在津市工业园高速出口处,依法对承运动物的车辆进行搜查,共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大蟾蜍145袋7200余只、果子狸9只。津市森林公安局和澧县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月22日上午,桃源县高湾木材检查站查获一批野生蛇类,这些蛇类包括乌梢蛇、黑眉锦蛇、王锦蛇等,共有9袋,重185斤,约120余条。当日,该站接群众举报:一辆从慈利县开往常德市的大巴车上,装有一批野生蛇类活体。该站值班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发现在一辆车牌为湘G21986的大巴车行李仓内,有大量用网袋装着的野生蛇类。经查证,这批蛇无野生动物运输证明,准备出售外地牟利。查获后,高湾木材检查站立即联合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及县森林公安,将这批野生蛇全部放生。

近年来,全市各级林业部门一方面加大对市场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不乱捕滥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责任编辑:王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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